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PDF

温铁军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PDF 网盘下载,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书评

内容简介  · · · · · ·

第一部分 导论:“三农”问题与制度变迁

一 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分析

二 农村制度变迁的外部制度环境问题

三 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试验研究

第二部分 旧中国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问题

四 内生性的制度安排:“两田制”和“两权分离”

五 旧中国农业的商品化与相关制度问题

第三部分 从合作社、集体化到村社集体经济

六 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形成的原因

七 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

八 对农村集体化成败得失问题的研究

第四部分 “大包干”以来的制度创新

九 以土地产权为核心的农村财产制度

十 农村基层经济主体及相关制度建设

十一 农村基层的税费分配制度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PDF 付费下载 加微信  hanmouw

于前一方面,温氏指出,“自秦置郡县以来,历史上从来是‘皇权不下县’”;“自秦代建立‘郡县制’以来2000多年里,政权只设置到县一级,国家最低管理到县级”。关于后一方面,温氏认为,县以下的农村基层长期维持着“乡村自治”,“政府既不必要对全体农民征税,也不必要直接控制农民”。他还进一步解释说,“乡村自治”就是“乡绅自治”,而乡绅是指地主阶级,他们“是农村实际上自然产生的、起管理作用的社区精英”。

温氏提出这个命题,意在反思现实而非学术构建,但这个说法非常鲜活生动,为认识和改革现实中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一个很有针对性的参照框架,很快得到广泛关注和引用,在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领域都有一些反响。不少社会学者和政治学者,在探讨当代基层社会与基层治理问题时,实际上已把“皇权不下县”视作一个既定的历史模式。比如,姚洋在讨论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迁时,认为虽然中国是最早建立起统一和完整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国家,但“皇权不下县”让县以下的农村地区成为自治和自为的松散社会。李志明在分析国家权力在乡村空间上的运作过程时,直接使用了“‘皇权不下县’:1949年以前的乡村治理”这样一个标题,认为虽然传统中国是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但是它充分允许了地方社会的自主性,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个松散的自然社会,连接国家秩序和乡土秩序的是乡绅阶层,但乡绅往往会偏重乡村一方,因为他们的利益主要在地方上。陈义平等在讨论基层民主建设时,认为在传统中国,皇权止于县政,即所谓“皇权不下县”,乡村实行自治,家族和乡绅是乡村的两种主导力量,负责农业生产、文化教育以及社会治安的维护。此类言论随处可见,这里只是随手摘引几例,可见在这些学科中,“皇权不下县”成为一种颇为流行的“规范认识”。

在历史学界,对于此说虽然也不乏赞同者,但相对来说批评声音更加强烈,以致有社会学者发出“尤其是一些史学研究者,试图推翻‘皇权不下县’的理论判断”的感慨。最早对此说提出系统批评的当为秦晖,他认为温铁军所说“国权不下县”不够全面,完整的概括应当是:“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秦氏利用走马楼吴简考察了乡村社会状况,发现当地姓氏杂居程度很高,完全没有聚族而居的宗族化迹象;倒是“国家政权”在县以下的活动与控制十分突出,不仅有发达的乡、里、丘组织,而且常设职、科层式对上负责。他据此做出如下推论:“只要处在帝国官府的控制下,那里的乡村仍然是编户齐民的乡村,而不是宗族的乡村”,非宗族化的吏民社会或编户齐民社会,“才是帝制下‘传统国家’存在的逻辑基础”。秦氏还进一步提出“国权不下县”还是“国责不下县”的问题,认为“传统乡村自治”论这套说法“在逻辑上完全混乱”,就算他们所说都是真的,“证明的不过是‘国责不下县’‘农权不上县’而已”。

本文地址:http://www.seoha.cn/476.html

猜你喜欢